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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衢州市“网上中介超市”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 12- 20 信息来源: 衢州市信用和营商环境促进会


市级各机关单位、各县(市、区)营商办:

为加快衢州市“网上中介超市”平台的推广应用,建立健全市场有序竞争、业务自主选择、中介规范服务、政府高效监管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体系,现将《衢州市“网上中介超市”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衢州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

2021年11 月11 日

衢州市“网上中介超市”实施方案(试行)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审批等涉政中介机构延伸工作的通知》(浙审改〔2017〕3号)、《浙江省投融资模式创新试点建设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浙发改投资函〔2017〕778号)《关于印发“浙江网上中介超市”平台建设方案的通知》(浙审改办〔2017〕19号)及《关于印发衢州市加快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衢政办发〔2018〕107号)等文件精神,以数字化改革为契机,加快衢州市“网上中介超市”推广应用,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化、规范化,并结合我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发展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深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资源要素市场化改革,合理编制衢州市“网上中介超市”服务事项清单,完善相关功能,建立健全市场有序竞争、业主自主选择、中介规范服务、政府高效监管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清理整顿。

1.实行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对照《浙江省行政审批中介(专业技术)服务事项目录》(浙发改社体〔2016〕373号)《浙江省投资项目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19年版)》(浙发改投资〔2019〕346号),各审批事项主管部门要对所属范围内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无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事项一律予以取消;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根据本市范围内的实际情况,按照“应进尽进”梳理事项;对于法律法规规章内有明确内涵、外延限定的,要严格按照限定范围实施,不得随意扩大。全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采取年度动态调整的方式进行修改,各相关单位应编制事项目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牵头单位:市营商办;责任单位:市级各相关单位)

2.营造充分竞争市场环境。合理放宽中介服务机构准入条件,形成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清理一批具有行业性、区域性特征的行政审批中介市场保护政策;积极引进资质等级、执业水平、资信度高且本地紧缺的中介服务机构进入市场参与竞争;培育一批实力强、信誉好、水平高并具有多种资质的综合性中介机构或中介机构联合体。(牵头单位:市营商办、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级各相关单位)

(二)规范服务行为。

3.明确服务规范和事项管理办法。各审批事项主管部门应根据梳理好的事项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应涵盖以下几个方面:(1)明确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方式。对入驻衢州市“网上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采取分类分级的方式管理;(2)明确中介服务内容的服务规范。细化服务项目,对需要中介服务机构向业主单位提供的材料、业务单位向中介机构递交的材料、参考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服务流程等进行规范,编制中介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并在衢州市“网上中介超市”上公开;(3)明确中介服务机构的考核形式。对中介服务机构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机构建设、人员建设、成果评价、满意度评价等,考核结果应在衢州市“网上中介超市”上进行公示,并通过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牵头单位:市营商办;责任单位:市级各相关单位)

4.规范服务收费。严禁各中介服务机构相互串通、操纵中介服务市场价格。对各类指定或变相指定服务并收费的情况,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管,严格查处。(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纪委监委、市营商办、市监管办,市级各相关单位)

(三)加强综合监管。

5.强化动态监管。对所有进驻衢州市“网上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信息进行公开,包括但不限于:中介机构名称、资质等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和执业人员、服务范围、信用评分、服务记录等信息,方便业主单位查询。各审批事项主管部门可通过管理办法确定中介服务机构需要提供的其他信息,进一步加强动态监管。(牵头单位:市营商办;责任单位:市级各相关单位)

6.加强信用应用。衢州市“网上中介超市”与“信用中国”做好对接,在系统内展示中介服务机构的信用信息和信用评价结果;各审批事项主管部门应加强信用在中介服务机构管理考核领域中的应用。(牵头单位:市营商办;责任单位:市级各相关单位)

(四)优化平台机制。

7.完善中介超市平台功能。完善衢州市“网上中介超市”平台功能,简化实际操作流程,进一步优化项目发布、竞价、成交、评价全流程闭环模式,实现全流程公开透明、中介服务机构“跑零次”,推进中介服务结果“直接推送业主,业主直接反馈”,破除中介垄断、倒逼红顶转型、促进服务提升。(牵头单位:市营商办;责任单位:市营商办)

8.优化中介服务“一件事”。深化市场调研,加强企业走访,切实了解业主需求和企业诉求,解决业主单位“找不到合适的中介服务企业”和企业“找不到合适对口的专业项目”的双重问题。强化部门协同,既要利用行业内的专业优势,也要破除部门间的专业壁垒,建立起一套高效、长久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一件事”机制,为业主“找中介”和企业“找项目”提供双重保障。(牵头单位:市营商办;责任单位:市级各相关单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全面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的重要意义,由市营商办牵头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及时解决实际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加强经费和人员等方面的保障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市营商办负责牵头抓总,做好和市级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各相关单位要各负其责抓好自己职责范围内中介服务事项的动态管理、中介服务机构的考核监管等工作。

(三)强化督查考核。市级各相关单位要把推行行政审批“网上中介超市”作为营商环境建设、优化企业服务的重要内容。将“网上中介超市”推广应用情况纳入营商环境建设专项督查与日常考核。

附件:1.市级各相关单位名单

2.《衢州市网上中介超市服务事项清单(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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