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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 签订劳务合同的他,因工作成为密接,隔离期间还能算报酬吗?
发布日期: 2022- 06- 1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



ꔷ 案情经过 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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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岁的罗某与衢州某商场物业服务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双方约定按每日110元支付劳务报酬。今年3月份,在该商场从事保洁工作的罗某成了密接人员,按要求被隔离21天。


隔离结束后,罗某认为自己系因工作导致被隔离,商场物业应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劳务报酬,在与商场物业协商未果后,他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某商场物业服务公司支付隔离期间劳务报酬2310元。


柯城法院受理案件后,为尽快化解矛盾纠纷、降低疫情对双方当事人的影响,承办法官汪佳丽随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疫情属于不可抗力,给双方都带来了一定的损失。在疫情的影响下,大家都不容易,各退一步,齐力渡过难关……”经过法官的释法明理,被告某商场物业服务公司当庭补偿了原告罗某劳务报酬1155元。

· 法官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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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作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因疫情影响造成的损失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


劳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在确定或不确定期间内,一方向他方提供劳务,他方给付报酬的合同。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因在主体资格、主体性质及其关系、雇主义务等方面均存在不同,故在调整的法律、法律责任、纠纷处理方式上也存在差异。


本案中当事人罗某今年已65岁,已过退休年龄,与物业公司系劳务合同关系,故难以适用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在法院的调解下互相分担损失,双方纠纷圆满化解,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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ꔷ 内容延伸 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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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劳动报酬和受劳动保护。

2

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劳务关系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通过劳务合同建立的一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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