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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 06- 25 信息来源: 市营商办


于建立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制度的通知

 

市级有关单位、各县(市、区)营商办,智造新城、智慧新城: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信用服务经济发展能力水平,主动引导和帮助失信市场主体及时纠正违法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重塑自身信用,更好释放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决定在全市建立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营商环境“全产业链全生命周期服务”活动,推动行政处罚与信用修复联动,鼓励和支持失信市场主体及时修复失信、重建信用,健全完善有利于自我纠错、主动自新的信用监管工作机制,促进市场主体诚信经营,不断提升“信用衢州”城市品牌形象。

 二、工作目标

各级具有行政处罚职能的单位全面建立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制度,主动告知处罚对象行政处罚信息归集共享公示及信用修复相关规定,2023年8月底前实现新增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率达到100%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两书同达”主动告知制度

各级具有行政处罚职能的单位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应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向行政处罚相对人发放《衢州市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书》(见附件1,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修改),主动告知行政处罚相对人该行政处罚信息即将被公示的网站、失信行为类型、最短公示期、修复流程等内容。在送达“两书”过程中,积极宣传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政策,“两书”送达完成后,企业应填写《衢州市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书回执》(见附件2)交予行政处罚机关。按照“谁处罚、谁提醒”原则,行政处罚相对人满足修复条件时,行政处罚机关应通过邮件、短信、电话等方式提醒行政处罚相对人进行信用修复,并帮助完善修复材料,为市场主体提供便捷的信用修复服务,及时化解因行政处罚带来的不良影响。

(二)开展信用修复主动告知制度宣传

各级具有行政处罚职能的单位应按照职责做好本辖区、本领域信用修复主动告知制度的推广落实,在信用门户网站和各行政单位官方网站公示信用修复主动告知制度及《“信用中国”行政处罚信息在线修复流程》(见附件3),通过微信公众号、会议、培训等方式进行宣传,引导行政相对人减少违法行为,及时修复失信信息。加强对执法机构、执法人员培训,对于符合信用修复条件并提出修复申请的失信主体,实现“应修尽修”“政策应宣尽宣”,新增失信主体实现“处罚即告知”,确保失信主体信用修复告知率、有修复意愿且符合修复条件的失信经营主体信用修复率达到100%。

(三) 提高信用修复审核效率

信用修复主管部门收到市场主体信用修复申请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一次性告知市场主体予以补正。各级具有行政处罚职能的单位要坚持过罚相当原则,依法依规确定行政处罚严重程度,为及时进行信用修复创造条件。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信用修复是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的重要环节,是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必然要求。各级具有行政处罚职能的单位要贯彻落实好信用修复主动告知制度,激发失信主体守信意愿,保障失信主体合法权益培育信用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社会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工作责任。各级具有行政处罚职能的单位是落实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制度的第一责任主体,要建立工作台账、做好工作衔接,灵活采取短信、电话、信函、集中培训等方式,8月底前向存量行政处罚案件所涉及的市场主体告知信用修复有关政策,并做好新增行政处罚信用修复主动告知工作。

(三)加强督导考核。各级具有行政处罚职能的单位要将信用修复告知制度落实情况作为本单位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重要内容,在信用修复过程中要随机对信用修复告知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回访。市营商办将不定期对信用修复主动告知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情况纳入对部门月度、年度考核,确保全面落实信用修复告知制度。

 

 

 

附件:1.衢州市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书

2.衢州市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书回执

3.“信用中国”行政处罚信息在线修复流程

 

 

 

           衢州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

                   202368

 

 

 

 

 

 

 

 

 

 

 

 

 

 

 

 

 

 

附件1

 

衢州市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书(样本)

编号:

 

___________(行政相对人名称)

我局(委、办)____月____日对你单位下达的__________(处罚决定书文号),该行政处罚属于一般/特殊行政处罚,所属领域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消防领域(仅特殊行政处罚需注明所属领域)。根据衢州市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该行政处罚信息将在7个工作日内通过“信用中国”和地方信用网站公开。你单位可于最短公示期3/12个月后(一般行政处罚最短公示期为3个月,特殊行政处罚最短公示期为12个月)登录“信用中国”网站申请在线修复,“信用中国”网站10个工作日内完成信用修复审核,并撤下相关公示信息,信用修复进度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实时查询。

本行政机关联系咨询电话:0570-xxxxxxx

                                  

 

 

 

      

 

 

 

附件2

 

衢州市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书回执(样本)

 

我单位已收到___________(单位名称)___________(处罚决定书文号)的信用修复主动告知书           (编号),已经了解行政处罚公示时间和信息信用修复政策。

企业联系人:__________,联系方式: ___________    

 

 

 

 

 

                                  :

                                                    

 

 

 

 

 

 

 

 

 

 

 

附件3

 

“信用中国”行政处罚信息在线修复流程

 

第一步 登录“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在网站首页顶端查询栏输入企业名称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击“查询”。 在查询结果页面,点击企业名称,进入企业信息界面。选择“行政处罚”栏查看企业受行政处罚情况。

第二步 返回网站首页点击右侧“信用修复”栏查看“行政处罚信用修复流程指引”,仔细阅读“流程指引”和“修复指南”,严格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第三步 材料准备完毕后,在企业信息界面选择“行政处罚”栏查看要修复的行政处罚信息,并点击“在线申请修复”,有多条行政处罚信息要分别对应申请修复。

第四步 进入“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申请”界面,根据网页提示进行操作,录入相关信息后申请办理。

第五步 如申请资料符合要求,“信用中国”网站自提交成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信用修复审核,撤下公示信息。企业可进入“信用修复进度查询”界面查询信用修复进度。

 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处罚机关联系电话:_________,处罚机关填写)或市政务服务中心信用修复专窗(信用修复咨询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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